商標在香港注冊,能否將產品銷往內地?
喜茶(HEYTEA),原名皇茶ROYALTEA,在熱鬧非凡的茶飲市場中,喜茶憑借獨特的口味和時尚的品牌形象,在消費者心中打下了一片天地,門店開遍大街小巷。
2018年,香港一家公司在內地申請“禧茶”商標,被國知局駁回。但它沒有就此罷休,同年在香港注冊了第32類“禧茶”商標。隨后,便開啟了一系列在內地市場的推廣銷售活動。
從2021年開始,香港公司進行品牌推廣并委托生產,通過代理商大量銷售“禧茶”瓶裝飲料。到了2023年,在淘寶、京東等電商平臺上,多種口味的“禧茶”網紅飲料開始售賣,各大招商網站上也出現了“禧茶”品牌加盟項目的宣傳。
喜茶看到“禧茶”的這些動作,自然坐不住了。在2024年3月,以侵害商標權為由,將香港公司、深圳公司以及負責生產的公司告上法庭,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商標侵權行為,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共計100萬元。
喜茶認為,“禧茶”在名稱上與自己極為相似,容易誤導消費者,損害自己的品牌利益,必須要通過法律手段來捍衛自身權益。
被告堅稱,“禧茶”與“喜茶”存在明顯區別,不構成商標侵權。他們強調,“禧茶”在香港已經注冊,擁有合法的商標權,并且“喜茶”的商標核定使用在第43類茶館、餐廳等服務上,而“禧茶”產品屬于第32類瓶裝飲料,兩者在商品類型、行業領域等多方面都存在很大差異,不屬于類似商品或服務,自己對“禧茶”商標的使用是完全合法的。
但喜茶可不同意這種說法。他們拿出了一系列證據力證“禧茶”的侵權行為:從商標本身來看,“喜茶”與“禧茶”讀音完全相同,字形上整體結構相似,視覺上差異極小,普通人稍不注意,就會把它們搞混,也很容易讓消費者產生聯想,誤以為“禧茶”和“喜茶”之間存在某種關聯。
雖然二者分屬不同類別,但在實際市場中,它們的消費群體高度重合。而且喜茶不僅有線下門店,還通過外賣平臺、電商平臺等銷售產品,其銷售路徑與瓶裝飲料的銷售渠道逐漸趨同。在這種情況下,“禧茶”的出現,極有可能讓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。
經過一番深入的審理,法院最終做出判決:認定“禧茶”構成商標侵權,被告需停止侵權行為,并賠償喜茶經濟損失共計25萬元。
喜茶與禧茶的這場商標之爭,給所有企業都上了寶貴的一課。在當今競爭激烈的商業環境下,企業一定要有強烈的品牌保護意識,把商標保護當作企業發展的重要戰略。在品牌創立之初,就要盡早進行商標注冊,不僅要在核心類別注冊,還要在關聯類別進行防御性注冊。只有這樣,企業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穩扎穩打,讓自己的品牌茁壯成長。
來源:網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