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標局調整文書送達規則 撤銷 / 異議/無效等文件不再抄送代理機構
近日,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通過官方留言咨詢渠道兩次明確:商標撤銷、異議、無效宣告等的官方文書,已停止向代理機構發送抄送件,僅直接寄往商標權利人的登記地址(含變更、轉讓后的登記地址)。這一調整正式取消了商標維權的“雙重提醒” 機制,企業若忽視地址管理或未建立主動監控體系,將面臨錯過答辯期限、商標被撤銷或無效的重大品牌風險。
此前,商標代理機構會同步收到商標局發送的答辯文書抄送件,可及時通知企業并協助準備答辯、應對商標爭議。而此次規則調整后,這一“二次提醒” 渠道徹底關閉,商標權利人成為官方文書送達的唯一接收主體。
商標案件的答辯期限有明確法律規定,逾期未處理將直接導致權利喪失:商標異議、無效宣告的答辯期為收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,超期未答辯視為放棄權利,商標局將僅依據對方材料作出裁定;商標撤三答辯需在收到通知后 2 個月內提交使用證據或正當理由,期滿未提供將被直接撤銷注冊商標。即便因地址問題未實際收到文件,超期未答辯仍會導致商標權利喪失,且后續難以通過相關程序挽回。
為應對這一規則變化,企業需變被動為主動,建立自主監控預警體系,守住商標權利底線:
一、確保官方聯系渠道暢通
若企業地址發生變更,需及時向商標局辦理地址變更申請,避免文書送達中斷;提交商標申請時,務必填寫有效且能及時簽收的地址,確保順利接收來自“國家知識產權局” 的紙質信件。
二、養成定期自查習慣
建議每月至少兩次登錄中國商標網,通過“商標綜合查詢”功能,輸入商標注冊號或名稱,核查商標狀態是否存在異常,是否被納入“撤銷 / 無效宣告 / 異議申請” 等爭議流程。
三、委托代理機構開展主動監控
雖代理機構不再收到官方抄送件,但可委托其提供專業的商標監測服務。西安市商標事務所擁有多款商標監測軟件,依托其成熟的監測系統和行業經驗,能主動跟蹤商標在官方公告及最新流程中的動態,一旦發現商標被提請“撤三”、異議或無效宣告,可第一時間提醒企業啟動應對。企業需高度重視這一變化,盡快完善商標管理機制,避免因程序疏漏造成不可挽回的品牌損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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