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標申請被駁回復審套路
商標申請被駁回后,可通過以下科學方法提高復審成功率,而非依賴所謂“套路”:
一、精準分析駁回原因
二、針對性收集證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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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使用證據
收集銷售合同、發票、廣告宣傳、產品包裝、電商平臺記錄等,證明商標已實際使用并具有一定市場影響力。 -
在先使用證據
若在申請日前已使用該商標,收集老照片、媒體報道、顧客證言等,證明在先使用事實。 -
原創設計證據
提供設計草圖、思路說明、委托設計合同等,證明商標具有獨特性,非抄襲模仿。
三、制定合理復審策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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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律條款
在復審申請書中,精準引用《商標法》相關條款,如第十一條第二款(關于顯著性)、第三十條(近似商標判斷)等,對駁回理由進行反駁。 -
突出商標差異
強調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在含義、視覺效果、呼叫等方面的區別,如“藍月亮之光”與“藍月亮”相比,“之光”賦予新含義,整體可區分。 -
展示企業實力與規劃
提供企業規模、發展規劃、市場布局等材料,表明商標對企業的重要性及未來發展潛力。
四、把握關鍵時間節點
- 收到駁回通知書后,需在15日內(電子通知為30日)提交復審申請,逾期視為放棄。
- 復審審查周期一般為9個月,特殊情況可延長3個月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項
- 若引證商標已注冊滿三年且未實際使用,可同時啟動“撤三”程序,消除在先障礙。
- 若引證商標到期未續展,可利用復審時間差,等待其失效后爭取注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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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復審失敗后,仍可進一步申請行政復議或訴訟,但需綜合考慮成本和時間。
溫馨提示:商標復審需結合具體案件情況制定策略,建議委托專業代理機構或律師處理,以提高成功率。避免輕信“內部消息”“快速通過”等虛假承諾,謹防詐騙。
來源:網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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