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買“labubu”到手“lafufu”,還有注冊商標?
"labubu"
5年這個北歐森林精靈形象誕生,與泡泡瑪特簽約后便一路“狂飆”。2018年11月第一代潮玩發售即引發搶購熱潮,而在今年4月LABUBU3.0系列開售,更是火出了圈,引發全球搶購潮,價格也被炒上了天,個別限量款在拍賣會上更是拍出數百萬元高價。
正品“一娃難求”,盜版卻瞅準“商機”,在二手交易平臺、采購批發網站上賣得火熱。在某二手交易平臺搜索“LABUBU”,跳出的商品中,大部分標注著“高版”“東莞貨”等字樣。更有網友調侃:高價入手“labubu”到手一看竟是:“LAFUFU”和“LABABA”。
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,盜版“labubu”的搞笑的名稱早就不單單是網友的調侃,有些名稱早被多家企業注冊為商標,國際分類涉及廣告銷售、辦公用品等多個領域。申請人大多是貿易公司、服裝公司等,讓人不禁疑惑,這些公司注冊這些與“Labubu”高度相似的商標,究竟意欲何為?
個人和企業注冊這些仿冒商標,背后的原因可謂五花八門。有些是妄圖傍名牌,借助“Labubu”的超高人氣和知名度,為自己的產品打開市場,獲取不正當利益。他們打著擦邊球,讓消費者在不經意間產生混淆,從而上當受騙。
據查詢,泡泡瑪特公司已申請注冊80余件“LABUBU”“拉布布”相關商標,LABUBU獨特形象受著作權法保護。盜版仿冒行為可以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、侵犯著作權罪等,將面臨沒收侵權商品、罰款、吊銷營業執照,甚至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。
作為消費者,我們絕不能成為盜版的助推者。在購買潮玩時,一定要保持理性,要仔細甄別商品的真偽。如果不幸買到了盜版商品,不要自認倒霉,要勇敢地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,讓盜版商無處遁形。
來源:網絡。